《民法典》的出台,越来越具普遍性民事问题,得到了更高规格,更具系统性规范,也让普通老百姓的很多家事,必须要考虑法律的规范与规定,实现了有法可依。
事关每一个人,每一个家庭的继承法内容,也被写进了《民法典》,这次的规范比以往更严格,更细致。那么如何处好自己的家事与继承问题,很多普通人还没有注意到,但是遇到家人故去的时候,又往往因为继承的问题,产生诸多的纠纷,着实提醒所有人,这些身前身后的事情,如果早做处理,早有预判,真的很重要。
近日,一则七十岁单身老人去世,家产引起亲戚纷争的案件,上了热搜,其实事情很简单,这位老人一生单身,无妻子儿女,所以他的遗产,就涉及到继承的问题,而旁系的亲戚,都觉得自己可以继承,各不相让,导致了法律的纠纷。
试想法律有明确规定,早年的《继承法》,现在的《民法典》,详细而详尽的做了规定,如果这位老人有一份公证的遗嘱,问题就非常简单。但是不做任何处理,导致的纠纷就很麻烦。
比这个案例更麻烦的还有,成年子女先于父母去世,父母一方再婚,多子女继承等等复杂情况,如果有法定遗嘱将无麻烦。
国人最不愿提及的死亡,最不想说的身后之事,应该改变了!